遗嘱怎么写咨询

未婚孩子!单身母亲!孩子的父亲同意孩子应该用母亲的姓!你能告诉我如何写这份同意书吗,你需要公证吗?

公证
2020-01-17 10: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对于子女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的姓,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对于继承问题,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不因为孩子的姓的问题影响继承。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下列规定,可以确定非婚生子女的遗产继承。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你好,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去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相关法规: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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