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知道父母给他们子女的房地产,但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陈述、公证)只有口头同意养老,但房地产已经传了子女的名称六年,口头同意继续执行赠款和其他子女有权撤销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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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
房屋买卖是都是不需要公证就可以过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产过户都不需要公证,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
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
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该
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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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
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买房协议并没有“私下签定”这一说,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合法的达成的协议,都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买房协议公正属于合同公证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公证机构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对合同订立各方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加以核查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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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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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父母的房产,子女是不能擅自进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协议方式进行分割处理。但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对父母的遗产进行
继承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
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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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