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2020-03-05 17: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律师费一般也被称之为律师代理费,一般就是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事务后需要支出的一笔报酬,而这笔报酬有时候会需要败诉方进行承担,那么大家知道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情形

  所谓滥用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出于恶意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明知自己的主张不为法律所认可的情况下,仍然恶意行使进行诉讼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滥用诉讼权利包括滥用起诉权、滥用反诉权、滥用申请回避权、滥用上诉权、滥用申请调查取证权、滥用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权、滥用申请鉴定权、滥用申请证据保全权、滥用管辖异议权、滥用复议权、滥用执行异议权等权利。

  2、当事人拖延承担诉讼义务情形

  所谓拖延承担诉讼义务,通俗地说,是指当事人明知可能败诉而又不想即刻履行判决规定义务而作为一种诉讼策略加以利用的行为。实践中,当事人通常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随时举证、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延长答辩期、申请不必要的鉴定等手段来拖延诉讼。

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二、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4、劳动争议案中的律师费由败诉的用人单位承担。

  5、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可索赔律师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主要有当事人滥用诉讼权、以及因当事人拖延造成的诉讼义务。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