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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联系不到总公司法人怎么办

2021-02-23 15:3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分公司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总公司注销后,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消亡,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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