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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家企业银行逾期贷款,金融机构上告被查封了,今日收到法院强制执行书说周一实行。可是大家早已寻找顾客,顾客必须金融机构抵押借款来帮大家还金融机构的钱,周五资询时,信贷客户经理说能够。如今又悔约了,这应该怎么办?

2020-05-19 16:2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只是偶尔逾期,且期限短、金额小,那么同样可以获贷。但是,如果两年内累计逾期超过六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九十天,将会被银行视为恶意还款,则无法获贷。信用卡逾期后果:1,资金损失,每天按万分之五收取罚息,按月复利,时间越久利息越高。
    2,信用卡逾期累计六次连续三次,就会有不良信用记录,连续三次就是指逾期九十天以上。一旦有不良记录,以后贷款和申请信用卡就非常困难。3,现在银行大都委托第三方催款,会采取各种恐吓,威胁手段,告知家人和朋友,单位,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4,银行首先会短信、电话提醒,然后专人两次催收,三个月后会起诉;5,如果金额较大,一般两万元以上就判定为金额较大,经银行反复催款不还的,涉嫌诈骗,银行报警后,有可能要坐牢。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一般的只要按时偿还了欠款,法院就会把你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去。你可以自己百度搜索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输入身份证号看是否真的已经移除了。如果已经移除了,就可以等银行数据更新了。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不会因为资产拍卖而影响到自己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31条第2款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 ,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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