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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被刑事拘留近两个月,尚未移交检察院。警方表示,警力不足,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这不是37天中最长的拘留吗?打扰一下,发生什么事了?

刑事辩护
2022-05-08 10: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什么事情?麻烦详细说一下
  • 您好,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 根据《刑诉》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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