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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常见问题

2019-03-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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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盈余公积主要还是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集体福利等,给企业的经营过程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法定盈余公积是什么?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呢?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常见问题

  一、法定盈余公积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常见问题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后的剩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股利。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 。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 ,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设置“利润分配”账户,它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是“本年利润”账户的备抵账户,其借方登记利润已分配额和亏损转入额;其贷方登记利润转入额和亏损的弥补额;本账户年末若为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利润;若为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该账户设置明细账户,有“盈余公积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未分配利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最终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为了使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当年利润分配情况,企业应按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为当年利润分配处理,并将其列入当期的利润分配表。企业发生的主要利润分配业务如下:

  (1)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账户。

  (2)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3)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应付股利”账户。分派股票股利 ,借记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记 “股本”。非股份制企业分配给投资者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账户。

  (4)年终,将“利润分配”账户的所有明细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利润分配——其他明细账户”。

  如果股东大会最终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原先提请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则应当按照股东大会最终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原入账的利润分配进行调整,其差额若财务会计报告尚未报出,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若会计报告已经报出,应当调整批准年度有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等账户;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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