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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网上借钱炒股。现在我正在赔钱,无法偿还贷款。我妻子必须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吗?如果平台起诉我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而我没有钱偿还,我妻子的银行存款会被查封并被迫偿还吗?

2020-01-29 18:0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有房产的,法院应当采取查封措施。
      
    2、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案件标的较小的,不宜查封房产。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3、申请执行人有房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调查核实后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 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 有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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