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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万借款很多年???无一切凭据??可是借款方认可负债??我必须哪些政务服务能够 提起诉讼??委托代理费用多少钱

2020-02-15 14:1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款的,作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方法主要是有:
    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
    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
    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按规定期限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作为债权人,如果对方欠款未还的,在催讨之前,首要的工作是应该设法取得和固定对方欠款的证据,一般可以采取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在对方通话时进行录音、收集双方往来证据材料等方式。
  • 欠款起诉需要收取相关的诉讼费用,具体要根据欠款数额而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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