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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如何

2019-07-1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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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抚养费不是每个人都要交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要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的,但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如何呢?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是怎样的呢?没钱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如何?

  (一) 立案

  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规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立即立案,填写立案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并指定2个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二)调查取证

  1、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形成相应的证据锁链,确认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事实。

  2、确定被调查人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事实成立后,对其双方上年度收入再进行调查取证。(三)提出征收标准建议填写《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提出征收标准的建议。县级人口计划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分管领导牵头,与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征收倍数,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决定。

  (四)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

  (五)备案按4倍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复印件报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具体由政策法规机构受理。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对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六)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已审批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七)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送达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

  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三、没钱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1、如果有可执行财产,计划生育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部门可以加收罚金。

  3、确实没有缴纳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可以办理缓交手续,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4、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最大的问题还是孩子没办法落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如何”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最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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