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咨询

你好,我已经十八岁了,我想告诉大学学费在青岛2万年以上物价好的父亲一个月不能给九百妈妈赚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2020-09-12 0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具体请结合实际。
  • 抚养费变更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 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孩子实际的生活需要,抚养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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