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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五年了,结婚第二年就因为生孩子生病了。我不想因为感情不好而离婚。除了孩子,我什么都不要。起诉可以生孩子吗?

离婚
2021-01-12 18:5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在家庭生活中,一方没有生育能力,不是双方离婚的法定依据。是否选择离婚,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当事人也应该清楚一点,法律保护公民 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结婚一年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要注意,法律上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以下时间限制:在女方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以及女方分娩后一年内,这三个时间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 不可以以结婚两年没有子女为理由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可以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