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咨询

我是女人商议离婚的婚姻,男人写的协议儿子的女儿和男人在一起,离婚的男人不让孩子见面,女儿的女人还能回女儿吗?

离婚
2021-08-16 13:5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使孩子抚养人和监护人之一,当然有探视子女权利,
    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男方不配合女方探视子女,女方可以起诉维权。
    女方如果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男方可以起诉女方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要承担抚养义务的
  • 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