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咨询

丈夫乘我给生活在外地的儿子带孩子的时候,领着他的情妇和己经16岁的私生女回老家认祖了,我现在要离婚,可以要求他净身出户吗

离婚
2019-09-04 22:5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应当依法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确定,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分担。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往往有以下几个方法: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净身出户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可以的,只要依照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净身出户中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关于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