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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自浙江温岭。两年后,我儿子给了她20万元的彩礼。现在这个女人分手了,没有结婚。你想拿回钱吗?我怎么才能把它拿回来

离婚
2022-04-17 12:3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钱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有以下情形可以直接向女方要回:(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若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彩礼,首饰等,女方提出分手,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等,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