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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的定义是什么

2019-09-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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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如今的很多人来说,在打工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很多不开心的事情,然后就会自动选择离职。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自动离职的定义是什么?自动离职有补偿吗?自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自动离职的定义是什么

  一、自动离职的定义是什么

  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2、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二、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自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中有一项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劳动者自动离职恰好就是因为劳动者自己原因而离职的,所以在自动离职的情况下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也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动离职的定义是什么、自动离职有补偿吗、自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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