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我于2016年7月1日进入,当时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再续约!请仍在起诉期间?你能继续吗?

2020-09-07 12:4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有几种:  
    (1)合同期满  
    (2)约定终止条件成立  
    (3)合同目的实现  
    (4)当事人死亡  
    (5)劳动者退休  
    (6)用人单位消灭  
    (7)合同解除。  我国法律规定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的权利,但法律并没有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患病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是予以认可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职工患重病或绝症,用人单位还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 自己放弃续签公司没有补偿。
  • 如续签没有降低工资待遇你不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公司与你续签后再解聘你,那你有经济赔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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