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公司就服务期限签订了协议。主要的想法是公司帮我办理北京户口,但我必须工作5年。如果我提前离开,我将每年支付20000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如果你辞职,你想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2-26 09: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
  •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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