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我连续三次向经理请假,但他不同意。我有三天没上班。直到我离开工作,我才知道旷工每天要扣除200元。这条规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的月薪是1800英镑,而且公司已经四个月没有说要签劳动合同了。我想经理没有给我请假是因为他和我相处不好。请给我一个法律建议。非常感谢。

2022-04-07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1)员工有违纪行为且证据确凿、充分;(2)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3)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告知;(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将处罚决定通知员工本人。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条件的任何条件,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然而这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您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讨薪最好的方法是寻求法律的帮助,当然在工作之前一定要签好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