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共机构。我是一个公共机构。正常的月工资应由财政局直接支付到我们的个人账户。但是,现在我们先把钱转到公司账户,然后再把它寄给我们。公司以绩效考核为理由对我们的月薪施加压力。现在公司甚至没有足够的钱,我已经两个月没拿到工资了。这是违法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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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正常情况下是不违法的,具体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再劳动
合同中是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来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公司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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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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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