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想在工厂辞职,厂长不让,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0 13:3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照法律程序提交辞职通知,如果公司不批准,就要注意收集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的相关文件,并且确保这个文件已经送达到公司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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