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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再申请吗,劳动仲裁流程

2022-08-0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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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后不能再申请,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撤回后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流程包括了提起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等环节。

劳动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再申请吗,劳动仲裁流程

  一、劳动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撤回仲裁申请后不能再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有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二、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指: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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