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辞职一般要提前多长时间

2018-08-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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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在工作之后也是会出现劳动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甚至是对这份工作不够满意,在这种条件之下,并不是不能够解除合同的。下面找法网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辞职一般要提前多长时间”的法律知识。

  正常离职需要提前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案例简介:周×,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与×集团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并约定如周×提前辞职,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周×上班后不久,便欲辞职到其他单位工作。集团公司便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周×交纳3万元违约金。周×辞职的行为是否合法?集团公司向周×要求违约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即周×的辞职行为是合法的。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合理限制。

  综上所述,劳动者如果要离职的话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导致用人单位有损失的话,是应该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小编已经告诉大家正常离职需要提前几天了,一般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相信现在大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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