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公司从来没有和我谈过签合同的事。突然一个电话把我炒了!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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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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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其次如果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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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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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