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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

2021-09-1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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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所在地证明就是证明公民户口所在的证明文件,通常情况下是由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

  户籍证明格式:

  地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特此证明+派出所+盖章+日期

  如: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XX,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二、常住户口类型辨别的办法有哪些

  辨别户口类型的办法:

  1、户口本第一页就有写事农业还是非农业户从编号可以看出是集体户还是非集体户。

  2、《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方的左侧或右侧也会明显注明“农业家庭户口”或“非农业家庭户口”。

  3、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性质”也表明;新的户口本已经不有在标注了。

  4、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5、根据父母的户口类型,可以判断子女的户口类型。

  (1)如果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 ,子女则为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2)如果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子女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3)如果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常住户口证明怎么开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开具常住户口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户口所在地是每位新生婴儿出生时由父母登记所在的地,,在填写户口所在地是需要我们按照户口本上的地址所在地填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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