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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及其流程

2019-04-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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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企业的发展与扩大,公司的名称变更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及其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列诉讼主体?收购公司后可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及其流程

  (一)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名称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 1 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如果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1 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及其流程

  4、根据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1 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 1 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 1 份)。

  7、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名称流程: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须一年以上);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受理、发照;雕刻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银行基本户、一般户(美元账户);

  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

  二、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列诉讼主体

  《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也有类似规定。公司的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后,如果公司的股东、经营性质未改变,变更前的公司与变更后的公为同一民事主体。当公司的名称被变更后,变更前的名称即不存在,变更后的公司不可能与变更名称前的公司就公司的权利义务进行任何约定。原公司变更名称前的权利义务应当依法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当然包括讼权利义务。

  三、收购公司后可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

  收购公司后,公司的名称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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