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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村上市公司不是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征收费比有房地产证明书少吗

2020-05-31 20:3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如果房屋没有登记在某人名下,而只有一个购房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就不是他,除非有法院的裁判。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和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种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有房产证或法院判决证明其所有的房屋建议不要承租。
  •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协议的程序具体为: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农村小产权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真正的房产证是由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格式,有些地方上颁发的"房产证",如果不是违规操作的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实际上的"乡产权证",因为你买了小产权房,卖你房的部门要给你一种证明所有权的证书,因此制造了另外一种"房产证",你可以对比一下,格式是不一样的,并没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字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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