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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能为下属企业提供质量保证吗?

其它
2020-06-03 20:44: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公司股票是否上市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部门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未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有时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上市公司因其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变现能力极强,这不仅能使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的行为进入或推出资本市场以达到获取资本利得或及时转移投资风险的目的,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接受公众及政府的监督。
      非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不得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缺少稳定、畅通的流通渠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及其变现能力受到影响。故上市公司往往比非上市公司更受投资者的青睐。
  • 股权质押的程序  第一步:前期工作  
    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 第三步,权利的实现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 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简单的说,贷款担保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