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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量刑标准

2019-05-20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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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时,是要接受处罚的,但根据量刑情节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罚。那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量刑标准如何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从宽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罪数问题又怎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量刑标准

  1.《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5.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量刑标准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从宽处罚的情形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2.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罪数问题

  1.收买后有拘禁、伤害、杀害、侮辱、虐待、强奸等行为的,应当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其间存在强奸行为、非法拘禁行为的,直接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存在故意伤害、侮辱、猥亵等行为的,数罪并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性关系”就是指正常的性交行为(平义解释)。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用人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其劳动的,成立强迫职工劳动罪;故意伤害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侮辱的,成立侮辱罪。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通常要求收买和出卖行为时间接近。

  2.刑法第241条第6款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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