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向检察院提出抗诉。如果检察机关不提出抗议,被害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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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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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当事人由于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最高检对申请进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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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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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