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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标准和方式

2019-05-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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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权是宪法规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每位劳动者都享有休年假的权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要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但在个别情况下,会出现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休年假,那么用人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未休年假补贴,弥补劳动者。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标准和方式。

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标准和方式

  一、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标准

  所谓年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未休年假则是劳动本该享受的年假而未能得以休息。

  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

  二、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方式

  1、日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2、未休年假补贴=日工资收入×300%(其中的三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监督机制

  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3、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未休年假补贴的计算标准和方式,以弥补劳动者未休年假的损失,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如果您还有其他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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