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咨询

嗨,我是2018年10月15日入职的,合同已经签了三年了。现在公司不同意就让我离职。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2021-04-24 13: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3实践中有一个例外:如果企业与工会组织集体协商一致在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减少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并不违法。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请问您是否已经签订自愿离职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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