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期内明确提出辞职,随后负责人不给走,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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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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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提前三天纸质或者口头通知企业的人事部门,然后由人事部门来进行处理相关的离职事情:写相关的离职申请单、交接工作等事宜,办好了就可以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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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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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