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咨询

我于1999年加入公司,公司从未与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2004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公司想留住员工,于是想出了一种欺骗手段。同年10月,我与公司的一些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的签订期限不同,但他们签订到60岁,合同签订后,相关手续没有办理。合同一式三份,但这三份已放在公司办公室。这些文件尚未向劳动局备案或分发给工人。我想问:公司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我也是签订合同的员工之一,但在同年12月5日,我悄悄离开了公司。一周后,公司知道我已经离开了公司。这时,公司出于报复解雇了我妻子。公司老板还对我妻子说:起诉我。请问:公司能起诉我吗?

2022-05-25 1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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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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