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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某人签了一份房屋建造合同。他没有开工,但我预付了他32000元。我一再告诉他开始施工。他一直在拖延。我怎样才能终止与他的合同

2022-10-24 09: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是:
    1、合同的协商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
  • 施工方一再延期可以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承包工程中,承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是: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如果发包人有上述情况,承包人无法施工,发包人在催告合理期限内未履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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