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是营业执照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材料有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依法批准成立文件、名称核准通知书、机构公章和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营业执照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找法网提示您,企业三证合一之后,各证件的号码分别是:营业执照为全部代码;税务登记证为从第三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组织代码证为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执照三证合一前,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独立的一个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材料有:
1 .非法人或分支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 ;
2 .依法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 .新办需提交名称核准通知书,变更需提交变更通知书或变更文件 ;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电子副本(未申领过的除外) ;
5 .机构公章 ;
6 .机构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