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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

2018-12-28 12: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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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等,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小微企业。同其它企业一样,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税费,其中所得税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是怎样的?现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说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

  1、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2、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20158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批准。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申报系统根据纳税人(月)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申报数据,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找法网小编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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