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在谈到婚姻时,男朋友和女朋友最终导致该女子分手。这名男子提议,在这名男子和这名女子在一起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饭菜、带到女子家里的礼物?)新娘的彩礼应该兑换成现金并返还给男人。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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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大额赠与,如,彩礼、房产、车辆、订婚戒指等贵重物品因所附的婚姻关系尚未缔结,赠与未生效,分手后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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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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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
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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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