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离异三年了,如今男性房 子动迁我可以要回点钱吗?房屋是我俩修的,离异的情况下我全都没要,小孩也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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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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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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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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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