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筑物共有面积包括哪些

2021-01-2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建筑物来说,建筑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面积,对于建筑物的面积来说,建筑物的面积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计算公式去计算的,不同的面积有不同的一个计算公式,那么建筑物的一个共有的面积包括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物共有面积包括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建筑物共有面积包括哪些

  1)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a)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观光井(梯)、提物井;

  b)共有的楼梯间、电梯间;

  c)为本幢服务的变电室、水泵房、设备间、值班警卫室;

  d)为本幢服务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

  e)共有的门厅、大厅、过道、门廊、门斗;

  f)共有的室外楼梯;

  g) 共有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h)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2)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a)作为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

  b)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车棚;

  c)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设备用房、管理用房;

  d) 用作公共休憩用的亭、走廊、塔、绿化等建筑物;

  e)用作公共事业的市政建设的建筑物。

  3)共有面积的处理原则

  a)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4)共有面积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所有权属参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各产权人。

  5)共有建筑面积的分类与确认

  根据共有建筑面积的使用功能,共有建筑面积主要的可分成三类:

  a)全幢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整栋进行分摊。

  b)功能区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指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例如某栋楼内,专为某一商业区,或办公区服务的警卫值班室、卫生间、管理用房等。这一类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应由该功能区内分摊。

  c)层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由于功能设计不同,共有建筑面积有时也不相同,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同时,则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层各自进行分摊。例如各层的卫生间、公共走道等各不相同时,可分层各自分别进行分摊。

建筑物共有面积包括哪些

  二、应计入房屋建筑面积部分

  ①层高(高度)在2.2米以上(含2.2米,以下同)的房屋均应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米以上的部位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②同一楼层的外墙,如果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应分层分别计算。

  ③对不规则围护物,如: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等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而对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④对于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等变形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物共有面积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建筑的一些面积在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这样才能够计算好建筑的面积。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