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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2019-05-28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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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有很多案件都会要被行政处罚,但是有些案件还没有达到那个危害程度,可能就会被不予行政处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综不予处罚决定﹝2019﹞68号

  当事人:**,男,**岁,地址:**县**镇**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0**年**月**日**时**分,本支队执法人员在**收费站出口对一台牌号为**的车辆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调查,后经调查确认,尹保健于20**年**月**日**时**分驾驶**车辆从**公司带了7人来**参加培训,**本人也是**县**公司员工,此次运输没有产生金钱交易,其行为不构成运输经营。本支队决定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年**月**日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1、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公定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产生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效力。

  2、确定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亦称不可变更力。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续并发生作用的保证。

  3、强制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不以被处罚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对被处罚当事人就具有拘束力,如果被处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切地说,强制力是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以后产生的一种法律效力,一般要在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即被处罚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项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后,才对当事人发生拘束力。

  4、执行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就具有使其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有权要求被处罚当事人履行义务,包括要求被处罚当事人自行履行义务和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写清楚案情的过程、处决的依据和处决结果。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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