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履行怎么办

2019-09-23 1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实践中,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制作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遇到很多当事人不履行罚款义务的现象。那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履行怎么办呢?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哪些呢?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又如何?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履行怎么办?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履行怎么办

  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是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缺少的载明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

  当场处罚决定书是在行政机关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时使用。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应向当事人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履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法》第51条是规定了相应的措施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