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如果有任何争议,将在合同履行地通过诉讼解决。在被告原居住地履行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后来,由于被告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合同,我将合作协议终止通知邮寄到被告的原居住地。被告在他的故居签名。在本案中,原住所地能否视为合同履行地?后来,被告搬家了,但没有改变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地址。我现在找到了被告的新地址。当前新地址和原始地址不属于一个法院的管辖权。我是否可以根据被告在原住所法院的新地址起诉被告
如果被告拒绝签署起诉书并且没有同时出庭,我是否必须承担鉴定双方签署的合同真实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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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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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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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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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