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怎么写咨询

我在2015年的一家公司当营业员,不拿工资,只提高业绩,经朋友介绍,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头一年拿过一部分的加薪,然后上司装作没记住,没有业务的加薪,现在累计加薪1.58万日元左右,拜托上司,他们不承认,不想交,我这还有保障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10-01 06:2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
    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n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n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薪,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薪水,可以找找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据,也能弥补没合同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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