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规定咨询

我毕业于1.6年,毕业后向当地人才中心报告,由于文件有误,无法接受。 在1.8年1月修改了文件后再次进行了报道。 但是,我在2016年9月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要报考事业单位,说我的报道时间比合同时间晚,会影响工资,是怎么破吗?帮我阿里嘎多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0-31 23:33:32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被《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只能按照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缴纳社保比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三险一金: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9.8%其
    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 的 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公司无故辞退,没有缴纳保险,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享有每年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 一、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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