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规定咨询

对不起,我于2016年4月加入公司,并于2016年12月休产假。2017年7月底,产假结束。该部门在我休假期间解散了。现在我回去工作了三个星期,还没有安排工作。我没有批准哺乳假和提前下班。工资税前6000元,但现在根据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在产假期间税前支付2130元!现在,公司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并根据2130基数向我支付报酬。如果我不同意,公司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仍会按照2130支付我工资

2022-05-14 08:0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是否购买生育保险情况而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员工休产假期间是否发绩效工资,根据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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