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撞人,但我不是人。我走了2公里到3公里,听说后面的车在我的车吊行李的地方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几天后警察发现我撞人了。这不是逃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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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员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酒驾,涉嫌
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处罚。
2、民事赔偿: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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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根据现场勘验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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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能认定自己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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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