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工龄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龄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工龄工资计算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关于工龄工工资我过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企业设了工龄工资有些并没有。以上就是关于工龄工资在计算方法以及标准方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