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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转移证明怎么写

2021-09-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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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是不能够变更的,除非监护人无法正常履行监护职责,那么这种情况下才能够变更监护。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监护人转移证明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监护人转移证明怎么写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1、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2、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变更监护人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监护人转移证明怎么写


  二、变更监护权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三、变更监护权的条件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监护人转移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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