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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护人要按顺序吗

2022-06-2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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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那么指定监护人要按顺序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指定监护人要按顺序吗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要按顺序吗

  二、监护人的分类有什么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一)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二)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三)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母亲再婚孩子监护人是谁

  母亲再婚孩子监护人是亲生父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并未丧失监护权,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全尽到监护职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指定监护人要按顺序吗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指定监护人是不用强制按照顺序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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